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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敬请相关部门依法立案调查处理 投诉单号 29230313134745850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3-13 13:47:45.0 答复时间 2023-03-24 09:47:4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城区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敬请相关部门依法立案调查处理 诉求内容:尊敬的领导你好,天猫订单编号309176****159107760现交易成功我货和款俩空,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口管理所对于惠州市康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欺诈消费者违法行为不立案理由, 2022年12月28日被投诉举报人同意为投诉举报人退款,并给予适当补偿。2023年2月10日,被投诉举报人同意为投诉举报人发货或退款。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口管理所不立案理由不具有法律法规依据。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经核查,符合下列条的,应当立案:(一)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规、规章的行为,应当立案调查处理。敬请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口管理所立案调查处理。【提供场景证明,中是没有登记注册的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分公司包裹快递部,出函名称和盖章不相符合,】
2023-03-13 13:47:45.0
诉求附件 new image - cacu7.jpg new image - 6mc0p.jpg new image - mmmaj.jpg 3807cb4db80c483095ef16f779ab3b65 - 副本.jpg new image - tayd7.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口管理所依法立案】的求助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因受疫情影响,综合研判,被投诉举报人不构成欺诈行为,我局水口管理所工作人员已经依法履职。2023年3月21日我局工作人员致电您告知上述情况,您已经知悉。 如有疑问请致电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752—2319780。 2023年3月23日
2023-03-24 09:47:4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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