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孩子有买惠州医保,但是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给孩子看病刷父母医保 | 投诉单号 | 29230417191042621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4-17 19:10:42.0 | 答复时间 | 2023-04-24 16:09:11.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城区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孩子有买惠州医保,但是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给孩子看病刷父母医保
诉求内容:4月17日带孩子去打疫苗,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收银员不肯给刷家长的医保,原因也不说,只说是社保局的规定。这个服务态度,而且经过我后来的了解,只要在粤医保绑定亲属关系,其实是可以使用的,但是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却没有告知,就说不能刷, 自费疫苗本来费用就高,一针就6百多元,家长医保卡余额有多的情况下,本身医保个人账户自己就有使用权利,而且孩子还是在有买医保的情况下刷父母的社保卡余额,没有说明情况就一句话说社保局的规定不能用,态度极其恶略,希望相关部门调查,给个合理解释。
2023-04-17 19: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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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孩子有买惠州医保,但是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给孩子看病刷父母医保】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于2023年4月14日,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到惠州市医保局提醒函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340号建议的答复函,国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保障公民在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的费用支出有保障。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做了具体规定,符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医疗费用,按规定从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并明确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提出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优化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提高门诊保障水平,同时进一步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非免疫规划疫苗不能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基于上述原因,落实执行文件,该中心收费窗口表述不明确导致此次不愉快的体验,表示歉意。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费用:1、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2、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3、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4、参保人员本人退休时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费用。5、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费用。6、其他符合国家、省规的费用。感谢您提出宝贵的意见。惠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3-04-24 16:0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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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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