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州市昭乐房地产-未来花园三期 | 投诉单号 | 29230424132939284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4-24 13:29:39.0 | 答复时间 | 2023-05-15 14:27:31.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城区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市昭乐房地产-未来花园三期
诉求内容:尊敬的惠州市领导,昭乐房地产在销售未来花园3期项目时,隐瞒小区不利因素(小区门口规划建设大型垃圾场),欺瞒消费者,
现要求相关部门介入协商处理,诉求:要求昭乐房地产退房退款,并承担相应损失。
2023-04-24 13:29: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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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州市昭乐房地产-未来花园三期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退房退款问题,建议您可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与开发企业协商
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5-15 14:2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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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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