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仲恺富川瑞园成立业主委员会不公平事宜 | 投诉单号 | 29240918094836973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9-18 09:48:37.0 | 答复时间 | 2024-10-09 09:47:5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仲恺高新区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仲恺富川瑞园成立业主委员会不公平事宜
诉求内容:该小区9月2日-17日为业主投票时间,在投票后发现,投票的面积是按房屋套内面积,导致我们投票户数达标了,而投票面积却不达标,没能成立业主委员会,针对此问题,我的诉求:
1、我们房产证上的是建筑面积,我们交维修基金也是按建筑面积来核算的,为什么到成立业主委员会时投票却按房屋套内面积来核算,有没有相关法规要求作为凭证。
2、投票期间,希望得到街道办、物业的相关人员支持。但物业还在其中起反作用,要求自己员工不能参与投票
3、在原来投票时间15天的基础上再延长一个星期的投票期。
2024-09-18 09:48: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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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29240918094836973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富川瑞园业委会投诉:经核查,我办相关职能部门已协助富川瑞园小区业主代表根据流程成立进行投票表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由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本次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参与面积未达到前述规定,故本次业主大会投票未形成有效决议。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办
2024-10-09 09:47: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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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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