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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惠州水天缘休闲中心长期无《娱乐许可证》非法经营K歌扰民活动 投诉单号 29240918121150969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09-18 12:11:51.0 答复时间 2024-09-24 18:07:3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大亚湾管委会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惠州水天缘休闲中心长期无《娱乐许可证》非法经营K歌扰民活动 诉求内容:惠州水天缘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上,显示经营范围包括保健服务、沐足服务等,实际经营KTV和沐足。距工商局和文化局了解,经营KTV等活动需要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且经营场所要距离学校、居住区和医院不小于200米的范围,且不允许在住宅楼连廊经营K歌活动。该娱乐场所打着保健沐足的幌子,实际经营KTV,打政策的擦边球,在临近居民区处经营扰民,其中距离格蓝云天名苑四栋和五栋建筑连廊处经营K歌,常常半夜23点到次日凌晨六点K歌扰民,甚至是放强节奏感的蹦迪乐,业主晚上被吵得苦不堪言,多次与物业交涉要求管理,物业也反映拿他们没办法,态度非常嚣张。 要求大亚湾文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以下法律法规执行:《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第四十一条采取责令关闭等方式予以取缔,有违法所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予以没收;符合严重失信主体情形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认定并实施相应信用管理措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2024-09-18 12:11:51.0
诉求附件 Image_1726359665629.jpg Image_1726359676350.jpg Screenshot_2024-09-18-08-06-22-156_com.tencent.mm.jpg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惠州水天缘休闲中心长期无《娱乐许可证》非法经营K歌扰民活动事项。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9月19日,我局联合西区街道办对惠州水天缘休闲中心居民楼连廊违规经营K歌扰民的情况进行核查。发现惠州水天缘休闲中心私设3间KTV包间,涉嫌擅自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了该违法行为,并暂扣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设备一批。目前我局正在研究对该中心的违法经营行为作出处罚。 承办单位: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2024-09-24 18:07:3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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