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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博罗县税务局相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 投诉单号 29250113115648950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5-01-13 11:56:49.0 答复时间 2025-02-07 14:46:18.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博罗县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博罗县税务局相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 诉求内容:2023年5月,当事人刘**持劳动仲裁书、判决书向惠州市博罗县税务局申请投诉涉案企业为刘**补缴社保事宜,并已受理,后转交石湾税务分局处理。石湾税务分局在涉案企业有被投诉的情况下,2023年9月18日违规操作帮助该企业注销了税务登记,次日该企业注销了企业工商登记。2023年9月向博罗县税务局投诉,受理部门消极应对,至今仍未有效解决问题。2024年12月再次投诉进度后,近10日每日多次致电6630506均无人接听。若博罗县税务局相关部门仍消极处理,本人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权。
2025-01-13 11:56:49.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博罗县税务局相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局于2024年1月3日将当事人刘**资料函送县社保局,请求核定刘**的应补缴社保。3月25日,社保复函,由于博罗县石湾镇力宏五金制品厂已注销,不具备主体资格,不符合办理补缴为由,无法出具补缴核定单。因社保局补缴审批不通过,没有出具补缴核定单,我局无法按欠费流程催缴被投诉企业。12月24日,我局发函到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征询能否恢复被投诉企业(博罗县石湾镇力宏五金制品厂)的工商登记。2025年1月14日,市场监督管理复函,“博罗县石湾镇力宏五金制品厂提交的注销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已于当日核准注销。根据规定,无法恢复博罗县石湾镇力宏五金制品厂的登记存续状态。”至此,我局无法协助刘**完成社保费补缴。2025年1月21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承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2025-02-07 14:46:18.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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