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组合贷,公积金提取事宜 | 投诉单号 | 3023030623125590301 |
| 类型 | 咨询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3-06 23:12:55.0 | 答复时间 | 2023-03-15 10:06:5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组合贷,公积金提取事宜
诉求内容:以组合贷款形式,购买首套1次住房,夫妻双方的公积金都有余额,请问如何提取或者是如何直接划款还贷?需要走哪些流程,如何申请呢?
2023-03-06 23:12:55.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冉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组合贷款如何提取公积金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在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已电话回访。职工夫妻双方办理了公积金组合贷款,公贷部分系统自动对冲,每月还款日在职工公积金账户扣除当月月供款;扣除公贷月供款后账户剩余金额可以用于偿还商贷。职工告知系统已自动生成档案,在粤省事可以看到此商贷档案。本人手机登录粤省事-公积金提取-本市签约银行商业贷款再次提取即可,无需再到柜台提供资料,也可以在更多服务菜单签订逐月划扣业务。仍有疑问,可咨询:0752-12329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0日
2023-03-15 10:06:50.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