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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公积金贷款缩期申请资料 投诉单号 30230308151112268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3-08 15:11:12.0 答复时间 2023-03-15 10:18:13.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公积金贷款缩期申请资料 诉求内容:1、2月底在惠州住房公积金申请缩期,系统退回不通过,没有提供配偶征信,未一次性告知需要材料 2、第二次提交缩期,需要提供非必须提供的收入证明、银行半年流水、近半年纳税,既然收入证明、银行半年流水、近半年纳税记录不是必选项为啥还必须要提供?而且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前期申请贷款已提交过, 公积金缴存基数为什么不能做为收入证明的一部分呢?
2023-03-08 15:11:12.0
诉求附件 024e235e6688bf80df3a05b327aae29.jpg
答复意见
邱女士,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公积金贷款缩期申请资料】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感谢您的建议和来信。已电话联系信访人。 一、根据文件规定,申请缩期贷款期限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审核借款人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即办理缩期后,借款人家庭所有负债每月还贷金额扣除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月收入的50%。 二、借款人及其配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可作为收入依据,如按上述要求还款能力足够的,可不提供收入证明及收入流水情况,如按上述要求还款能力不够的且确有其他稳定收入的,可补充收入证明及最近6个月的收入流水(月收入超过5000元的,还需提供个人所得税APP近6个月或上一年度全部收入的纳税截图)。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咨询请拨打12329热线电话。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9日
2023-03-15 10:18:13.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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