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留用地开发咨询 | 投诉单号 | 3023031015565587601 |
| 类型 | 咨询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3-10 15:56:56.0 | 答复时间 | 2023-03-21 08:48:41.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留用地开发咨询
诉求内容:根据惠州市最新发布有关征地留用地的管理办法,留用地应当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建设用地,不再安排住宅用地或房地产开发。那是否意味着,留用地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如果是这样,根据惠州市发布的金山湖片区的规划,JSH-B07-06、JSH-B07-10是属于二类居住用地,但这两个地块是征地留用地,请问这怎么处理?需要重新规划吗?还是可以继续村企合作开发房地产?
2023-03-10 15:5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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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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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留用地开发咨询】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留用地开发咨询》,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留用地的开发利用问题,我区将严格按照《惠州市征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依法有序推进。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3月20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0日
2023-03-21 08:4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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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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