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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锂离子电池厂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不符合一类工业用地规划要求! 投诉单号 30230316190525932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3-16 19:05:26.0 答复时间 2023-03-31 11:49:2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锂离子电池厂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不符合一类工业用地规划要求! 诉求内容:《惠州仲恺高新区液晶产业园ZKA-073、ZKA-099、ZKA-100等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拟将ZKA-099部分地块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规定,一类工业用地指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布局无特殊控制要求的工业用地。 请问领导作为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锂离子电池厂理应不符合一类工业用地指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布局无特殊控制要求吧?
2023-03-16 19:05:26.0
诉求附件 锂电池生产过程的污染.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锂离子电池厂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不符合一类工业用地规划要求等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为满足片区产业项目扩建发展用地需求,优化教育设施布局,落实惠新大道实施方案,我局组织规划编制单位对惠州仲恺高新区液晶产业园ZKA-073、ZKA-099、ZKA-100等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并组织编制了该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 二、《惠州仲恺高新区液晶产业园ZKA-073、ZKA-099、ZKA-100等部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拟将ZKA-099部分地块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规定,一类工业用地指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布局无特殊控制要求的工业用地。3月29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你调处结果,请知悉。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2023年3月29日
2023-03-31 11:49:22.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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