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州市医保局电话永远打不通 | 投诉单号 | 30230322161131464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3-22 16:11:32.0 | 答复时间 | 2023-03-25 10:13:2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医保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市医保局电话永远打不通
诉求内容:医保局电话永远打不通 打了一下午都打不通 不知道这个电话是用来干嘛的 0752-2862921
2023-03-22 16:1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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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3月23日10:30通过电话与您联系了解情况并解释清楚相关事宜,您表示已了解相关内容。
(一)参保职工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1个年度内保持不变。除以下所述特殊情形外,需变更下一年度门诊定点的,需在每年9月至12月到所选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含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变更定点手续,或在“粤医保”微信小程序选择“门诊选点登记”办理变更手续。参保人在选定的门诊定点医院方可进行医保门诊报销,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费用即可。
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内可以变更一次门诊定点机构:一、参保人因家庭住址或常住地发生改变的;二、用人单位常住地发生改变或参保人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三、参保人在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之间转换的;四、原定点门诊医疗机构变更地址或取消定点资格的;四、参保人符合计生政策怀孕的;五、参保人年度内尚未在原选定门诊定点机构报销普通门诊费用的。
(二)经了解,您符合年度内尚未在原选点门诊定点机构报销普通门诊费用的情况,您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普通门诊选点变更业务(此业务可委托他人代办),变更后年度内不可再次变更。
(三)0752-2862921为惠州市医保中心结算部咨询电话,每天工作时间接收来自全市的电话咨询,非常繁忙,所以会出现“您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或者忙音的情况,并非是无人接听。电话咨询业务繁忙,无法即时接通,请您理解。如遇电话繁忙,您可通过拨打全市统一热线12345或登陆惠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关注微信公众号“惠州医保”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业务的关注与理解!
惠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3日
2023-03-25 10:1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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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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