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问题 | 投诉单号 | 3023032221241579101 |
| 类型 | 咨询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3-22 21:24:16.0 | 答复时间 | 2023-03-29 14:59:37.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医保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退休人员医保个人账户问题
诉求内容:我已于2021年2月办理了退休,因医保实际缴纳的月份不够,退休后仍然继续按月缴纳医保,每个月个人账户都有入账。从2023年一月开始,个人账户没有入账了。问单位管理社保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从1月开始不用再交医保了,可能个人账户也没有入账了。但我对医保政策的了解,如果不用再交医保了,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应该仍然每个月有入账。请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2023-03-22 21:2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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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3月27日9:08通过电话与您联系了解情况并解释清楚相关事宜,您表示已了解相关内容。惠州市于2022年12月起已调整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养老退休后医疗未缴满年限人员,只征收单位缴纳部分,个人部分不再征收,个账返还规则为只返还个人缴纳部分,单位缴纳部分不再返还,养老退休后医疗未缴满年限人员由于个人缴纳部分未征收,所以您的返还个账为0。您可在“惠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官网上2022-11-29发布的《关于惠州市职工医保缴费标准调整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申报及办理退休后待遇享受地确认手续的公告》查询相关政策通告。或者网上搜索“惠州市门诊共济”。缴费标准请参考惠州市税务局公布的2023年《惠州市医疗保险费率费基执行标准》。您医保需要缴纳228个月,您已经累计缴费215个月,医保缴费年限不足,您单位截止2023年3月仍在为您缴纳医保。缴满医保年限后,您将享受退休免缴医保待遇,缴满后个账每月划拨136元。参保明细可在微信小程序“粤医保”上查看。如仍有疑问,您可拨打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医保关系服务部电话“0752-2862920”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业务的关注与理解!
惠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03-29 14:59: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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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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