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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惠城府办函〔2019〕81号的具体内容细则有一些疑问 投诉单号 30230325222222019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3-25 22:22:23.0 答复时间 2023-03-31 17:25:3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惠城府办函〔2019〕81号的具体内容细则有一些疑问 诉求内容:关于惠城府办函〔2019〕81号的具体内容细则有一些疑问,请政府做详细解答。 1、惠城府办函〔2019〕81号的具体实施时间。 2、惠城府办函〔2019〕81号的是否为土地使用权起始时间为2017年以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办理此业务。 3、此业务是否为强制性
2023-03-25 22:22:23.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惠城府办函〔2019〕81号的具体内容细则有一些疑问】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咨询惠城府办函〔2019〕81号有关情况,经查询,现回复如下:      《惠城区办理改变土地使用权年限业务工作方案》(惠城府办函〔2019〕81号)文件于2019年10月25日印发实施,其工作目标为“对于惠城区范围内剩余土地使用权年限少于法定最高年限5年以上(即住宅用地剩余使用年限少于65年、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少于35年)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根据开发企业在办理房产预售许可手续前提出的申请,予以将年限补足”,即惠城区改变土地使用权年限业务属于依申请办理的业务。如您仍有疑问,可拨打0752-2167322咨询了解。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3月30日,工作人员通过短信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30日
2023-03-31 17:25:3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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