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帮帮忙-首页


管理工具
添加精选 站长意见 关闭评论
删除收藏
标题 小区监控不到位 投诉单号 30230328132528856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3-28 13:25:29.0 答复时间 2023-04-25 15:02:2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小区监控不到位 诉求内容:小区产权车位物业每月收取管理费,但车位处于监控盲区,所发生的车辆刮碰损坏责任如何界定?车位业主要求物业加装监控,物业称加装监控费用应由车位业主出,这个费用业主出合理吗?物业每月收取管理费是否有责任免费加装监控?
2023-03-28 13:25:29.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小区监控不到位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小区车库停车位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服务成本构成一般包括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护保养费用、水电能耗费用、清洁卫生费用、车库秩序的维护费用、管理服务人员人工成本等。《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市民因物业服务企业收取了车位服务费而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其车位上免费加装监控设施,缺乏相关法律依据。 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4-25 15:02:29.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网友留言 发表留言

发表留言:

联系站长:904186871@qq.com
请把相关问题发送到邮箱并附带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