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阳区长通熙园物业不合理整改问题房屋和不合理收费 | 投诉单号 | 30230329114305051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3-29 11:43:05.0 | 答复时间 | 2023-04-13 16:52:3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阳区长通熙园物业不合理整改问题房屋和不合理收费
诉求内容:本人购买长通熙园二期房子,2022年6月28收房时发现房子天花板存在几十处贯穿性裂缝,楼上渗水严重,物业答应整改维修,后多次催促物业尽快处理好我们要收房装修,但物业极其不配合,拖延至今,近日我方去到现场查验天花板仍有渗水裂缝,现物业及开发商要求我们补交自2022年7月开始的物业费及公摊费用,但合同规定物业费自收房算起,由于2022年7月物业交房时,房子存在重大质量问题,至今仍没有完全解决,我方至今没有收房,拒绝自去年7月开始交费,要求按照合同条款什么时候房子整改好,业主正式收房什么时候缴纳物业费,现特请求政府帮助解决物业不配合整改问题房屋和不合理收费问题,望尽快得到政府的帮助和回复,谢谢
2023-03-29 11:4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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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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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
你好,关于你反映【惠阳区长通熙园物业不合理整改问题房屋和不合理收费】的事项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房屋的裂缝、渗水问题,属于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在保修范围内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我局已责成建设、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负责维修,现建设单位已组织人员维修完毕,你可自行验收。
我局责成物业公司积极配合业主及相关部门调处工作,耐心做好与业主沟通解释工作。
惠阳区住建局质量事务中心:0752-3819336、物业所电话:0752-3361869。
已要求开发商安排人员与你联系。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阳区长通熙园物业不合理整改问题房屋和不合理收费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现根据我局职能及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一、物业费问题。我区自2015年10月1日起试点放开、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放开对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由物业公司与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协议的约定进行管理。因此,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的行为(包括提供服务和收取费用的办法)受合同、协议约定的约束,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及具体收费标准应按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时间及标准执行。如出现纠纷属合同纠纷,你可按照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办法直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诉。同时,鉴于房屋质量的问题不属我局鉴定范畴,如你认为该小区的房屋质量有问题,不应缴纳维修期间物业管理费,建议你通过第三方机构检测后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协商解决相关事宜。若协商不成,你可依法“举证”后向法院申请民事赔偿。
二、公摊费问题。经调查,惠阳区淡水长通熙园小区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公摊费主要包括加压水泵、电梯、照明路灯等公共设施设备产生的水电费用。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公布共有场地、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水电用量、单价、金额,按照实际费用和约定的方式向全体业主合理分摊。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该小区公摊费具体分摊情况已在一楼大堂作了公示,若你对分摊情况仍有疑问,可到物业公司查核具体分摊明细。如你仍有疑问,可拨打我局办公电话0752-3391993咨询。
2023年4月13日,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短信方式告知你相关调处情况。
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13 16:5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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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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