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物业不合理规定 | 投诉单号 | 30230330132814325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3-30 13:28:15.0 | 答复时间 | 2023-04-19 10:40:3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物业不合理规定
诉求内容:您好!我是大亚湾锦地繁花4-5期业主。
小区地面停车场于3月份开始收费,临停一天最高15,业主月卡150元/月。
今天又临时通知说不给业主办地面停车场月卡,要么临停,要么办理地下室月卡(200元/月,而且不适用于地面停车场),理由是地面停车场要留给商铺。
跟物业沟通协商未果,多花50元是其次,关键是物业随意更改规则,在月卡临到期才通知的行为,就是故意不给业主反映的时间。
目前急需解决的诉求就一点:物业不得无故不给业主办理地面停车月卡。
望尽快核实处理,感谢!
2023-03-30 13:28: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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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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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物业不合理规定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结果回复如下:物业企业表示地面停车、地下室停车属自愿。我局要求物业企业公示征集业主意见,做好解释与沟通工作。2023年4月14日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告知您相关情况,您表示已知悉。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局
2023-04-19 10:4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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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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