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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地方法规文件有效性问题咨询 投诉单号 30230404150815079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4-04 15:08:15.0 答复时间 2023-04-10 11:00:4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大办公室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地方法规文件有效性问题咨询 诉求内容:国家在2022年6月5日实施了《噪声污染防治法》,同时废止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请问:地方配套制定颁布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是否依然现行有效?该《办法》是否已废止,废止了的话相应的法规文件名称是什么?该《办法》如果仍然现行有效,是否与2023年4月4日在惠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惠府办[2023]12号文件有冲突,有冲突时以哪个文件为准?
2023-04-04 15:08:15.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咨询已收到,现将答复如下:目前《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2018修正)》(以下简称《广东省实施办法》)暂未被制定机关明文废止,而惠府办〔2023〕12 号文件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直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惠市委办〔2020〕16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制定,其依据的上位法效力高于《广东省实施办法》。因此,若惠府办〔2023〕12 号文件的内容与《广东省实施办法》存在冲突,应以惠府办〔2023〕12 号文件为准。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7日
2023-04-10 11:00:41.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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