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个人补缴社保账户利息问题 | 投诉单号 | 30230406104337017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4-06 10:43:38.0 | 答复时间 | 2023-04-19 10:21:20.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税务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个人补缴社保账户利息问题
诉求内容:您好,2023年4月4日,本人持社保补缴托收单前往惠州税务局江北第一分局办理个人补缴往年单位(单位已解散)未缴的养老保险业务。根据政策以个人名义补缴单位往年未缴的社保,个人账户利息和本金都会划入个人账户。目前只看到个人账户的本金已到账,账户利息为何没有划入呢?盼回复,谢谢!
2023-04-06 10:43:38.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个人补缴社保账户利息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局社会保险关系科工作人员于2023年4月18日上午9点56分致电与您了解基本情况,根据您提供的补缴时间及缴费时间,已查询到该补缴托收单的利息部分正常进账。感谢您的来信。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04-19 10:21:20.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