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投诉惠州市交通警察大队三栋支队违法乱纪行为 | 投诉单号 | 30230407140313282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4-07 14:03:14.0 | 答复时间 | 2023-04-18 11:54:07.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投诉惠州市交通警察大队三栋支队违法乱纪行为
诉求内容:本人在2023年1月11日驾驶粤L7***9经过惠州市惠城区金山大道奥园领域路口时候,被惠州市交通警察大队三栋支队警官(警号13**65)叫停,说我车没年检,要对我进行处罚200元,我叫他拿出相关法律规矩,对方态度极差,和我争吵,没有耐心给我解答,我当场向惠州市市民热线12345投诉该交警的违法乱纪行为后,这个交警告诉我可以走了。事后也没收到任何回复和罚款的纸质罚单通知和短信通知以及电话通知,也没任何人告诉我不及时缴纳罚金要收滞纳金200元。2013年3月14日,我登录交警APP12313服务平台却发现我还有一个违法没有处理。后面多次打惠州市民服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惠州市交通警察大队却始终不处理。 我投诉两个问题:第一,惠州市交通警察大队三栋支队存在违反了执法程序问题,在我提出异议后和投诉后,对方没有给我任何违法罚单,并在事后没有短信和电话通知我已经违法和按时交罚金,违反了国家道路交通法执法程序相关问题。第二,投诉惠州市交通警察大队三栋支队警官(警号13**65)为人民服务意识差、服务态度极差、懒政和不作为行为,请求相关部门对此进行严肃处理。
2023-04-07 14:0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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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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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执法不规范】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2023年1月11日上午10时50分许,三栋中队执勤民警在惠城区金山大道奥园领域路口执勤时,检查发现一台粤 L70**9小型汽车逾期未年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及《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现场对驾驶人作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决定;二、关于网友反映问题的核查情况:经调阅当日执勤民警执法记录仪视频,执勤民警开具处罚文书后并多次向驾驶人解释车辆年检制度,由于驾驶人仍对处该罚有异议,随后在现场拨打电话进行投诉,期间三次询问执勤民警警号,执勤民警均有告知警号,视频显示2023年1月11日11时05分47秒交由驾驶人签名,但驾驶人拒签拒收,后执勤民警口述记录了当事人拒签拒收的行为,驾驶人打完电话后就离开现场,导致执勤民警未能及时送达文书。交警部门执勤人员在执勤时均有佩戴执法记录仪记录全过程,受上级部门及群众监督,不存在违法失职行为。辖区交警部门于4月10日电话联系来信人,相关进展已及时告知来信人,充分做好解释维稳工作。非常感谢您对交通管理的关注和监督,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04-18 11:5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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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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