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要求广东***公司补缴2014年4月4日至2019年8月28日的社会保险 | 投诉单号 | 30230407150333438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4-07 15:03:34.0 | 答复时间 | 2023-04-26 15:14:46.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税务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要求广东***公司补缴2014年4月4日至2019年8月28日的社会保险
诉求内容:补充相关资料
2023-04-07 15:03:34.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要求广东***公司补缴2014年4月4日至2019年8月28日的社会保险】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相关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需本人提供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劳动合同或劳动仲裁书、工资凭证等相关资料。已告知您需提供的资料,待您提供资料后园洲税务分局将处理社保费补缴投诉核实事宜。处理结果于2023年4月12日用办公电话反馈给您。感谢您对博罗税务的支持和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
2023-04-26 15:14:46.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