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户籍迁移业务 | 投诉单号 | 30230411095120836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4-11 09:51:21.0 | 答复时间 | 2023-04-28 09:15:0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公安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户籍迁移业务
诉求内容:尊敬的公安局领导/户籍单位
本人欲把户籍迁入仲恺高薪区陈江街道,从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处获悉,立家庭户需要提供房产的不动产权证或者提供按揭预售购房合同/首期发票/贷款合同。由于银行需要归档等原因,所在贷款银行发放贷款合同时间比较漫长,本人拿到合同时间可能较长。但是,贷款已经放款,且反地产开发商已经开具房产全额发票(含首期和按揭尾款),但是凭按揭预售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两种材料办理入户并不在相应的政策文件规定范围内,与政策规定的按揭预售购房合同/首期发票/贷款合同三种材料有所不同,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处不予受理,理由是没有贷款合同,银行可能会不放款。
但是,按照实际情况,银行已经放款,房地产商也已经开具全额发票,购房合同房管中心已经备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的开具,无疑是最能证明商品所有权的转移。
因此,本人诉求是房产证明材料是否可以添加按揭购房合同加全额发票一项?这里是一个便民政策,希望领导和贵单位能认真研讨评估是否采纳。
2023-04-11 09: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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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您好!关于您反映工单编码【3023041109512083601】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沟通协调,您可以通过补充《不动产权查询结果》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办理户口迁移业务。您已于4月17日到公安办证大厅补充了相关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您的证件材料,并于当日为您办理了户口迁移业务。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方式告知调处结果,您已知悉,如有疑问请咨询:0752-2613124/3225892/2652873,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仲恺公安分局
2023-04-28 09:1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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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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