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公积金 | 投诉单号 | 30230417135732850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4-17 13:57:32.0 | 答复时间 | 2023-04-20 09:39:33.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公积金
诉求内容:2022年关于投诉惠阳区伯*光学有限公司未替本人缴纳纳住房公积金的投诉2015年-2021年,未回复处理结果
2023-04-17 13:5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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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公积金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补缴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补缴方案,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执行。具体详情,建议您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及复印件,工资流水等材料到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惠阳管理部(惠阳行政服务中心A栋4楼),我们将根据您提交的材料及实际情况,为您作出详细的解答。我管理部工作人员于2023年4月18日电话回访您,如有疑问,请拨打:0752-3393101。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4-20 09:3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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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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