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关于维修基金的咨询 | 投诉单号 | 30230419123139183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4-19 12:31:40.0 | 答复时间 | 2023-05-05 10:39:48.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维修基金的咨询
诉求内容:本人所在小区有一些业主没有缴纳维修基金,导致小区修缮时无法提取整栋的维修基金。我之前咨询过,说是需要由业委会牵头,提交诉讼流程。本人作为业委会成员之一,有几点咨询:①哪户欠缴维修基金,可以到哪里获取列表(需官方盖章,作为我们诉讼证据)?需要什么手续或携带什么证明?②具体欠缴金额如何界定?比如最高的,有人已缴1万元,也有人已缴5千元,有人已缴0元,那是不是一个欠缴5千,一个欠缴1万,都属于欠缴,是这样么?③过户前所欠的维修基金费用,过户后的新业主是否有补缴义务?目前法律上如何规定的?还是说,只要有欠缴记录,就无法过户?
2023-04-19 12:3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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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维修基金的咨询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王*勇:
您好!来信收悉。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业主未按规定或业主大会决议缴存、续筹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如业委会需要获取小区房屋未缴信息,可以携带业委会需求函及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到我局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获取(地址为惠城区永联路1号)。
二、根据《关于公布惠州市惠城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标准的通告》,自2009年4月1日起,我市惠城区多层住宅(楼层≤8层)按50元每平方米;高层(楼层≥9层)按60元每平方米;车库(车位)按75元每平方米收取维修资金。您可按此计算房屋未缴金额。
三、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维修资金由业主(所有权人)缴交,房屋所有权转移时,该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转移过户……
所以当房屋交易后应缴的维修资金是由现业主缴交,关于过户问题,建议您咨询不动产办证主管部门。
我局已通过电话与您联系,并针对您所提的问题作出了解答。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5-05 10:39: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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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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