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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马安金地招商中交未来花园销售隐瞒三期红线外不利因素 投诉单号 30230421154538801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4-21 15:45:38.0 答复时间 2023-05-11 14:18:3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马安金地招商中交未来花园销售隐瞒三期红线外不利因素 诉求内容:尊敬的领导,获悉未来花园三期大门对面规划建设1400平方垃圾站,且2020年已对开发商公示。但开发商并没有在售楼部公示此内容,在合同红线外不利因素条款中也是只字未提。对于未来花园项目欺骗购房者行为请领导严查
2023-04-21 15:45:38.0
诉求附件 微信图片_20230421154248.png 微信图片_20230421154517.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马安金地招商中交未来花园销售隐瞒三期红线外不利因素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退房或赔偿问题”建议您可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与开发企业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循法律途径解决 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5-11 14:18:3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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