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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违反保险合同条约 投诉单号 30230424122609236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4-24 12:26:09.0 答复时间 2023-05-17 09:14:34.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银监局惠州分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违反保险合同条约 诉求内容:本人于2015年10月开始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购买投保主险:平安平安福终身寿险,保险合同号码:P04000001275****,截止2020年缴纳保费一共18646元。 2023年3月份咨询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客服,需要退还保费,其客服明确表示只能退还4000元。 根据双方的签订的购买保险合同中内容,合同没有明确说明退还的保费的具体金额或比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违反双方签订合同条约,请有关部门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进行调查,并返还全额保费于本人。
2023-04-24 12:26:09.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刘*宁:我分局已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你的来信,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消费投诉处理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惠银保监诉〔2023〕B0165号)如下:你反映要求退还全额保费的事项属于你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之间的民事争议,依法应当与其协商解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惠州监管分局
2023-05-17 09:14:34.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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