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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海岸线使用 投诉单号 30230424141950588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4-24 14:19:50.0 答复时间 2023-04-27 16:02:15.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海岸线使用 诉求内容:1、请问目前惠州的港口岸线是否为有偿使用? 2、港口岸线的使用是否需要收取相关使用费,可不可以办理使用权证? 3、如不可办证,如何确定港口岸线的使用权人?
2023-04-24 14:19:50.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国家部委、广东省、惠州市暂未出具港口岸线有偿使用的规范性文件。 二、依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港口岸线使用审批过程不涉及收费项目。企业按照法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提出港口岸线使用申请;交通、发改等部门依据法定要求开展受理、审批工作,出具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批准文件中将明确港口岸线使用的主体单位(企业)。 三、根据“使用港口岸线的港口设施项目未取得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或者交通运输部关于使用港口岸线的意见,不予批准港口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的法定要求,不办理使用港口岸线的港口设施项目未取得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或者交通运输部关于使用港口岸线的意见,无法确定港口岸线的使用权人。如有疑问,可拨打0752-2829609(惠州市交通运输局),我们将有专人为您解答。再次感谢您的来信!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04-27 16:02:15.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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