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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博罗湖镇顺安石厂毁灭农田问题的事项 投诉单号 30230427085517076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4-27 08:55:17.0 答复时间 2023-05-22 17:22:2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关于博罗湖镇顺安石厂毁灭农田问题的事项 诉求内容:本人陈*峰(身份号:441322****3814)是博罗县湖镇镇三水村下角小组村民,是博罗县湖镇镇三水村下角小组断背(地名)1亩土地承包人。 2017年12月13日,本人经过博罗县人民政府确权领取证书编号为:博府农地承包权【2017】第441322****100011J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023年2月份,本人发现博罗湖镇顺安石厂将本人的承包地1亩进行采矿毁灭并没有取得本人及家人同意。本人向有关部门反映,均没有解决。 本人认为:博罗湖镇顺安石厂没有取得本人及家人同意,私自毁灭本人的承包地,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对于该行为应当予以严惩处理,但是有关部门并没有处理博罗湖镇顺安石厂毁灭农田问题的行为。 希望政府出面处理,制止博罗湖镇顺安石厂毁灭农田的行为。
2023-04-27 08:55:17.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关于博罗湖镇顺安石厂毁灭农田问题的事项】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镇将此案件转给三水村委会,自然资源所调处,5月15号,三水村委会、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组织您和您堂兄弟、石场工作人员在三水村委会调解,石场表示您和您同兄弟置换了土地,并在2020年和您堂兄弟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赔偿款已支付给您堂兄弟,但您表示现在被石场破坏的土地不是置换的土地,所以下来需要自然资源所调取土地现状图,再组织协调调解,请您耐心等待。博罗县湖镇镇人民政府
2023-05-22 17:22:21.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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