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尊敬的惠州市维修基金中心各位领导: 您们好 关于中洲湾上花园三栋二单元电梯更换钢丝绳启用维修基金事宜,物业未按要求公示报价。 | 投诉单号 | 30230428124926652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4-28 12:49:27.0 | 答复时间 | 2023-05-10 16:16:4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尊敬的惠州市维修基金中心各位领导: 您们好 关于中洲湾上花园三栋二单元电梯更换钢丝绳启用维修基金事宜,物业未按要求公示报价。
诉求内容:尊敬的惠州市维修基金中心各位领导:
您们好
关于中洲湾上花园三栋二单元电梯更换钢丝绳启用维修基金事宜,物业未按要求公示报价,只公示了每户应分摊多少钱,业主一致不认可公示的分摊总价49996元。原因有以下两点:
一:物业未公示维修电梯所购买材料的报价及发票,
二:公示的分摊总价至少高于行业报价20000元.
请各位领导明察并暂停此次维修基金审批,直至物业按票求公示采购发票及其它相关报价清单,
且报价与行业报价一致再审批通过。
2023-04-28 12:49: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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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尊敬的惠州市维修基金中心各位领导: 您们好 关于中洲湾上花园三栋二单元电梯更换钢丝绳启用维修基金事宜,物业未按要求公示报价。
】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事项应当向相关业主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概况、预算价格、预分摊明细等。
故维修电梯所购买材料的报价及发票并不再强制公示范围之内,但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维修资金管理实行所有权人决策原则,是否能动用维修资金取决于您们受益业主的表决意见。
关于您们业主反映价格偏高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经约谈过湾上花园的物业服务公司与电梯维修公司,要求其依法依规申报维修资金,加强与业主沟通,拿出报价佐证材料并解答业主对于价格上的疑惑问题。
经查,目前该项目正处于征求业主意见阶段,我局尚未收到该项目的维修资金申请书面材料。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信任,我局会继续跟进此事。
惠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5-10 16:16: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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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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