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投诉无门 | 投诉单号 | 30230510182342709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5-10 18:23:43.0 | 答复时间 | 2023-05-11 09:48:1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投诉无门
诉求内容:本人再次投诉企业未为职工购买公积金,当地有关部门不作为,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明知企业存在未为职工购买公积金的行为而不作为,投诉中早已经将购买社保凭证附上,却非得要求投诉人来回跑去他们那里给解释,请问有关部门是可以如此打太极、推脱、讲空话的吗?请市级部门重视并介入处理!
2023-05-10 18:2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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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 根据您反映企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问题,具体内容回复如下:1、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政策普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2、建议请您本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到博罗县行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2楼(罗阳街道商业西街155号)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博罗管理部,我们将根据您提交的材料及实际情况,为您作出详细的解答,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29,或6730898,如有疑问,欢迎再次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当事人。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5-11 09:48: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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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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