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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着急过户但目前没有居住证上手车主着急过户 投诉单号 30230515110846177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5-15 11:08:46.0 答复时间 2023-05-22 09:48:10.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着急过户但目前没有居住证上手车主着急过户 诉求内容:交警大队您好,我目前在惠州居住了1个多月不到2个月,住的公司宿舍(工厂带宿舍),但目前居住证办理需要6个月以上,目前在北京买的二手车,原车主已经用完2次临牌机会,着急过户,但是惠州在6月1日之后才能实现一卡通办(不需要居住证),目前如果找中介办理居住证需要几千块钱,还差半个月我能通过什么办法过户呢?希望交警大队解群众之急,帮我想想办法,车目前还在北京,需要在北京办理过户,之后才发车到惠州。
2023-05-15 11:08:46.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过户】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 164号第二十六条 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第八十九条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以及 住所是指: 二身份证明: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 根据公安部推出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10项便利措施:2023年6月1日起,实行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在已推行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一证通办”基础上,对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转让登记、住所迁入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对已实施机动车总量调控政策的地方,仍按当地政策执行。 综上所述,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 164号以及10项便利措施规定,在2023年6月1日前办理该业务仍需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2023年6月1日后办理该业务可实行“一证通办”,无需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若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致电车管所机动车管理中心电话:7808748咨询,非常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建言,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05-22 09:48:10.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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