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拖欠工资 | 投诉单号 | 3023051717302700601 |
| 类型 | 举报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5-17 17:30:27.0 | 答复时间 | 2023-05-22 10:03:01.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拖欠工资
诉求内容:本人俩夫妻2022年3月24入职惠州市龙*电子有限公司2023年5月6号自离
自离期间本应该发放四月份工资 但该公司以我们自离为由 擅自克扣我们俩夫妻的四月工资大概万元工资
希望该部门为我们负责,为我们底层社会人员负责。
2023-05-17 17:3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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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
关于您反映的工单编号为【30230517173027006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我办人社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走访该企业了解相关情况,到企业查询内部考勤系统,考勤系统显示您无故离岗,未提前知会企业并交接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明确了劳动者“辞职”的具体方式。员工自离没有对工作进行交接、办理离职手续,现厂方要求员工本人亲自回厂交接工作,核对本人工时工资,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另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建议您先行完善离职手续,如有争议建议申请劳动仲裁。如员工有任何关于工作方面的投诉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反馈至龙旗集团人事行政部:
1)直接到人事行政部员工关系协调室协调,地址:二期1楼员工关系协调室;2)信箱投诉,各楼层茶水间均有员工意见箱;3)微信公众号投诉,公司内部宣传栏均有张贴二维码;4)员工投诉/关爱电话:0752-3050888-177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惠环街道办事处
2023-05-22 10:0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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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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