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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州市万人工厂上市公司利元亨,存在严重违反劳动法操作,对政府的五问。 投诉单号 30230523153838100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5-23 15:38:39.0 答复时间 2023-06-13 17:15:4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市万人工厂上市公司利元亨,存在严重违反劳动法操作,对政府的五问。 诉求内容: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不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市万人工厂上市公司利元亨,存在严重违反劳动法操作,对政府的五问。 诉求内容:1、劳动合同标记为8天休息时间,但实际每月是6天休假,两天加班费已经包含工资内,加班费按最低工资发放,请问政府部门该操作是否合理? 2、劳动节五天休假,利元亨实际只休4.30和5.1两天。请问政府部门是否合理?(附件) 3、所有的加班费按惠州最低工资发放,但请假按全额工资扣除,请问是否合理? 4、作为惠州市的万人企业,政府部门毫不知情,请问是不是存在失职? 5、如果政府部门知道,为了惠州市的税收和kpi,而知情不管,是不是存在估计故意忽略民情,执法犯法的行为?
2023-05-23 15:38:39.0
诉求附件 微信图片_20230523153811.jpg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惠州市万人工厂上市公司利元亨,存在严重违反劳动法操作,对政府的五问。】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问题1和3: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按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即加班工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基数,一般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针对问题2: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针对问题4和5,我局将加强对企业的巡查力度,如果您的劳动权益受到损害,为及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本人当面向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752-7809158,办公地址:惠城区龙丰街道新联路7号信访维稳中心4楼)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投诉文书和反映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以便我局核实查处。 6月13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处理结果和办理途径,您表示知悉。 感谢您的来信! 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6-13 17:15:49.0
答复附件
站长意见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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