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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企业职工退休返聘是否可以继继续购买社保? 投诉单号 30230606081448676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6-06 08:14:48.0 答复时间 2023-06-07 17:24:2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企业职工退休返聘是否可以继继续购买社保? 诉求内容:你好!我是企业职工,今年5月满50周到了法定退休年纪,职工养老已参保273个月,城镇职工医保已参保258个月,返聘后公司是否可继续为我购买职工养老保险?
2023-06-06 08:14:48.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30230606081448676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我局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您,了解到您今年5月份已达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已缴纳273个月。根据目前现有的社保政策,企业返聘的退休人员,其养老保险未缴满年限,不符合办理退休的条件,企业可以继续为已达退休年龄的员工购买养老保险。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并不符合继续购买养老保险的条件。您如需了解目前不办理退休,由企业继续购买养老保险,对后续领取养老待遇有无影响,建议您咨询社保局。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余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企业职工退休返聘是否可以继续购买社保】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关于养老退休年龄条件,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定的办法》第二章第三条(一)年龄条件1.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 60 周岁,女干部年满 55 周岁,女工人年满 50 周岁。2.有关女干部、女工人的认定,按照《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薪〔1999〕114 号)、《关于贯彻粤劳薪〔1999〕11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粤劳社〔2000〕200 号)执行,在工人岗位上工作的按50周岁,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按 55 周岁,现岗位应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岗位为准,凡在现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以现岗位认定其身份。女干部失业、下岗后,已不在干部岗位,与失业、下岗的工人享受同等待遇,其“现岗位”按照工人认定。(详见文件链接:http://hrss.gd.gov.cn/zcfg/content/post_4049032.html。)因此,如您现岗位不符合办理养老退休的年龄条件,可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办理。养老待遇与缴费月数、缴费基数有关联。公司是否可以继续为您购买社保的问题税务部门已答复。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06-07 17:24:26.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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