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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故意不按车道行驶,险致两车碰撞。 投诉单号 30230611114201677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6-11 11:42:01.0 答复时间 2023-06-13 08:32:3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公安局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故意不按车道行驶,险致两车碰撞。 诉求内容:以上车主占在往吉之岛左转车道,本人在可直行江北及往吉之岛车道。当绿灯亮时,本人早已打左转弯灯,而以上车子硬直行江北方向,不是本人急刹车就差点两车碰撞,本人也被其不按车道行驶行为惊吓。请求交警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作出处理。谢谢!
2023-06-11 11:42:0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举报违法】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由于监控视频距离您反映的位置较远,暂无法核实该车辆是否实施上述行为,辖区交警部门通过电话联系您并了解相关具体情况,希望能提供更多信息,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因未提供视频照片(只提供了车牌信息),没有相关佐证照片或视频证实涉事车辆的违法行为,辖区交警部门通过电话对涉事的车辆驾驶人进行教育,通报了相关情况,教育驾驶人做到文明驾驶,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环境。非常感谢您对交通管理的关注和监督,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06-13 08:32:3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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