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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居民城镇医疗办理特诊问题 投诉单号 30230612194621700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6-12 19:46:21.0 答复时间 2023-06-13 17:15:1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医保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居民城镇医疗办理特诊问题 诉求内容:咨询惠城区居民城镇医疗如何申请糖尿病特定门诊,可以在惠州市中心医院、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这类三甲医院申请特定门诊,并且在该医院进行日后特定门诊报销吗?若在中心医院已经办理成功,在其他三甲医院是否也可以一样进行特定门诊相关报销。另外城镇居民医疗糖尿病特定门诊的额度是怎样的呢?
2023-06-12 19:46:21.0
诉求附件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居民城镇医疗办理特诊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2023年6月13日致电您说明情况,2021年1月1日后申请高血压、糖尿病的特定门诊只可在本人选定的普通门诊选点医院使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同普通门诊一致75%,符合医保支付范围内年度无限额。如需了解更加明细情况,请致电7809125惠城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惠城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06-13 17:15:1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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