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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建设项目环评情况的咨询 投诉单号 30230617094737531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6-17 09:47:38.0 答复时间 2023-06-22 09:14:51.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一建设项目环评情况的咨询 诉求内容:龙门一生产鞋用材料中底板(鞋用纸板)项目,建设项 目主要从事外购鞋厂的鞋底中底板报废料、中底板边角 料作为原材料进行加工生产新的女士高跟鞋鞋底中底板 的生产活动,辅料为自来水和微量的水性环保油墨(年 使用量少于1吨),项目无废水、废气及危废等产生。生 产工艺为“原材料(废中底板及其边角料)-碎浆(碎 浆机)-混合搅拌(浆池)-纤维分离、跳筛(磨浆机 )-纸机-压干(压水机)-自然晾晒(挂纸棚)-切边 压印(切边机)-成品”。特别说明的是:生产过程中, 浆池无污泥产生,浆池混水后的浆液全部闭环在生产中 循环使用,无废水产生和外排,生产工艺不添加任何化 学药剂,不使用锅炉。 同类问题,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互动交流平台在2021年12 月6日的回复是:“若项目无废水、废气及危险废物等产 生,仅涉及物理工艺,则可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 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有关“试行豁免一批建 设项目环评手续”精神,豁免环评手续办理。” 以上情况,请惠州市局能进一步明示,谢谢。
2023-06-17 09:47:38.0
诉求附件 中底板豁免回复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pn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一建设项目环评情况的咨询”的事项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若建设项目确实无废水、废气及危险废物等产生,仅涉及物理工艺,符合有关文件精神的,可豁免环评手续。二、根据来信所提供的建设项目生产原料、工艺、设备和污染物产排情况等信息,我局初步认为,该项目极有可能涉及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和利用,含有纸制浆、浸渍和使用油墨的工艺,且预计有危险废物产生(废油墨桶、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容器、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因此不完全符合“无废水、废气及危险废物等产生”相关条件。三、根据《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国统字〔2019〕66号)有关内容,初步判断该项目属于“221 纸浆制造”、“222 造纸”和“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类别。对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该项目涉及“十九、37 纸浆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和“四十七、10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类别,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审批。四、根据《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龙门永汉一般管控单元”有关区域布局管控内容,“纸浆制造”项目属于禁止新建类项目。我局已于2023年6月21日通过电话联系方式向市民反馈具体事项。综上,特此回复。惠州市生态环境局龙门分局
2023-06-22 09:14:51.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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