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补缴社保 | 投诉单号 | 30240923145647811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4-09-23 14:56:47.0 | 答复时间 | 2024-09-28 09:59:4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补缴社保
诉求内容:我是联想电子的老员工,因联想工厂迁移到深圳于2023年4月离职,离职后申请补缴1998年4月入职后二年半的社保,申请已经一年多,至今未有结案,惠阳区以找不到企业联系人和联想电子以接口人离职为由拖延至今一年多未果,恳请上级政府为百姓解忧!
2024-09-23 14:56: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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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补缴社保】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惠阳于200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惠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根据《惠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规定“连续欠缴医保费超过3个月(不含3个月)或欠缴期限超过6个月(不含6个月)的,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补缴的”及惠州市医保经办要求,补缴超3个月以上或欠缴期限超过6个月(不含6个月)医保费用的,须用人单位凭医保补缴申请表、补缴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委托书、工资明细以及相关法律文书等资料进行补缴。工作人员也会将相关情况及办理补缴所需材料告知您的用人单位。2024年9月27日,工作人员再次通过短信告知您上述情况。后续如有疑问请致惠阳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3382063。 惠州市惠阳区医疗保障局 二、我局社会保险关系股收到您的信件后,马上跟您电话联系,已于2024年9月24日告知您,办理补缴需单位带齐补缴材料到社保前台受理,我局会再次通知企业到前台办理,您表示知悉。如有疑问请致电社会保险股:3381757。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阳分局
2024-09-28 09:59: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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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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