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拖欠工资 | 投诉单号 | 3024120510035392001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投诉时间 | 2024-12-05 10:03:53.0 | 答复时间 | 2024-12-24 15:04:07.0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拖欠工资
诉求内容:2020年签订就业合同,2020-2022年工资已付,2022-2023年度工资付了一部分,剩余的21875元一直催要无果,诉求是支付未结清工资及利息。
谢谢!
智**2024.12.5
2024-12-05 10:0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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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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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3024120510035392001】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了解核实,市民与被反映单位属于劳务关系(退休返聘),非劳动关系,不适用于劳动法范畴。就费问拖欠问题建议市民带齐相关证据材料(本人身份信息。签订的合同、拖欠的费用证明、劳务方信息等)径直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以解决问题事项(仲恺高新区法庭地址:仲恺高新区潼侨镇石桥路1号,电话:0752-3179833)。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办
2024-12-24 15:04: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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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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