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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博罗县旭泰发展有限公司在保修期内拖延时间不处理房屋漏水裂缝的问题 投诉单号 30241217090635003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局长信箱
投诉时间 2024-12-17 09:06:35.0 答复时间 2024-12-27 16:32:5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投诉博罗县旭泰发展有限公司在保修期内拖延时间不处理房屋漏水裂缝的问题 诉求内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1.2024年9、10、11、12月,已多次催促开放商博罗县旭泰发展公司维修漏水,墙面裂缝情况,开发商拖延时间未处理,请尽快处理2.漏水导致柜体受损请按市场价格赔偿3.开放商在保修期间要求我方承担维修费用,不符合合同规定4.请开放商出示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相关文件。
2024-12-17 09:06:35.0
诉求附件 mmexport1734331307322.jpg mmexport1734332688899.jpg mmexport1734332652188.jpg Screenshot_2024-12-16-14-49-15-808_com.miui.mediaviewer.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投诉博罗县旭泰发展有限公司在保修期内拖延时间不处理房屋漏水裂缝的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核实,已查明水管漏水问题,开发企业已联系施工人员安排处理,1、房屋水管漏水问题,预计在2025年1月15日前整改完成;2、如因房屋漏水问题,导致柜子破损,开发企业承诺进行补偿或者恢复;3、保修期内,开发企业履行房屋维保义务;4、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在项目销售中心公示栏公示中。联系人:周先生 ,咨询电话:0752-6122888。 承办单位: 惠州市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2-27 16:32:5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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