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男职工配偶能领取生育津贴吗? | 投诉单号 | 3024122709061305601 |
类型 | 咨询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投诉时间 | 2024-12-27 09:06:14.0 | 答复时间 | 2024-12-30 14:38:14.0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男职工配偶能领取生育津贴吗?
诉求内容:想请问下贵局,我老婆如果辞职不上班休息待产,我正常上班缴纳社保,到时我老婆可以申领生育津贴吗。
2024-12-27 09:06: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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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附件 | 无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生育津贴问题的事项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12月27日电话与您沟通,已详细解答。根据我局职能,现再简单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三章待遇保障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费的, 自缴费次月起,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不享受生育津贴。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12月27日已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
感谢您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承办单位: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亚湾分局
2024-12-30 14:3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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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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