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补贴申报条件 | 投诉单号 | 3025020617265244101 |
类型 | 咨询 | 来源 | 直通车局长信箱 |
投诉时间 | 2025-02-06 17:26:53.0 | 答复时间 | 2025-02-08 08:49:11.0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局长信箱
写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补贴申报条件
诉求内容:本人于就职于一家总公司位于深圳的单位,但合同和社保都在惠州分公司签订和缴纳,2023年经总公司报审取得广东省高级职称发证单位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否可以合同签订和缴纳社保的分公司在惠州申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补贴?
2025-02-06 17:26: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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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附件 | 4.高级职称电子证照.pdf | ||
答复意见 |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 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补贴申报条件】事项已收悉。经调处,回复如下:
根据《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恵州市企业人才专业技术等级和技能等级晋升补贴实施细则》(惠市人社规〔2022〕6号)的规定文件,高级职称补贴的发放对象是:在我市企业、非财政供给的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以及自由职业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申报(备案)或经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授权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并获得2022年度(含)及以后年度高级职称(含正高级、高级)的人员。
由于您取得的职称证书非经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申报(评审表无惠州市人社局盖章),不在发放范围。如有疑问,请于上班时间拨打电话:2890782 咨询了解。谢谢!承办单位: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2-08 08:4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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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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