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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实名举报惠州市公安局有案不查 充当杨默等人科创诈骗犯罪团伙保护伞之情况 投诉单号 3123042616285994601
类型 举报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4-26 16:29:00.0 答复时间 2023-06-09 11:43:09.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举报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实名举报惠州市公安局有案不查 充当杨默等人科创诈骗犯罪团伙保护伞之情况 诉求内容:尊敬的领导: 您好,恳求领导您明察案件秋毫,还我们科技创业者清白,为广东的高质量发展营造一方净土和蓝天,为广东科创营商环境正名。 本人沈鹏(身份证 3422**********1210),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最终学历为工学博士,珠江新星人才计划。从事特种新材料和应急设备研发生产,致力于为国家军工国防科技事业奋斗一生。 因科技创业遭受深圳不法投资人诈骗,杨默等人利用深圳市尚善循环治污有限公司,转账到他自己和其关联公司金额高达 3000 万元,故意通过控制财务审计公司利用白条巧做账目和关联公司虚假合同来编纂科创公司亏损,从而陷害创业合伙人和拖欠工资与分红,侵吞公司全部收益,套骗科技创业经费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补贴。该案涉案金额数额高达上千万,数额巨大,侵害公司利益以及股东利益,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本人曾多次提供新线索给惠州市公安局,但该单位都是避重就轻, 选择性有案不查或避重就轻,用漫长的时间,制作一份“私人定制” 版审计报告,最终“帮助”杨默等犯罪团伙开脱罪责。 另外,关于杨默涉嫌冒充本人签名骗取国家创业资助科研经费一事,本人已于 2020 年 8 月 6 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信访回函:“2015 年沈鹏在职期间依据国家政策申请深圳市 2015 年科技研发资金创业资助科研经费 50 万元。杨默在未告知沈鹏本人情况下授意公司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并伪造原项目负责人沈鹏笔迹签名一事, 查明该行为违反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杨默的行为已经构成重大犯罪。惠州市公安局为何不进行查实,而包庇犯罪分子祸害更多的科技创业者? 特此恳请,国家能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的监督案件真实查案,使得真相大白。尽早给我们这些学业有成回归祖国,全心全意报效国家的科技人员还以公道,还原事实真相,追回所蒙受的损失,依法给不法分子以应由惩戒,彰显依法治国原则下我国的法律最严和权威,万分感谢。
2023-04-26 16:29:00.0
诉求附件 实名举报惠州市公安局有案不查行为.docx
答复意见
沈鹏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实名举报惠州市公安局有案不查 充当杨默等人科创诈骗犯罪团伙保护伞之情况】的事项已收悉!经核查,2023年5月26日,我局经侦支队办案民警致电与您联系,就您提出的相关诉求,与您进行沟通,并要求您配合此次调查以及提供相关材料。2023年5月29日,经侦支队收到您邮寄的材料,结合前期案件侦查资料已对您作出详细回复。 惠州市公安局信访办 2023年6月5日
2023-06-09 11:43:09.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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