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邻居强占强围我家土地,断我用水,父母无家可归 | 投诉单号 | 31230426171836746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4-26 17:18:36.0 | 答复时间 | 2023-05-22 14:30:09.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李俊玲(女)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邻居强占强围我家土地,断我用水,父母无家可归
诉求内容:尊敬的李市长您好,我是惠东县梁化镇四民村罗庚排村的村民肖宪君。2020年邻居拆旧建新,占用了我家部分土地,因此邻居找我协商置换土地,由于当时两家关系很好,因此口头协议,直至2022年4月邻居房屋顺利建好,置换给我的土地我也种果树和蔬菜,在此期间没有任何异议。但从2022年4月19日开始邻居为了想占回原置换给我的土地,故意找各种理由来为难我家,制造土地争议。因此我4月22日找村委进行协调解和调查实情,由于邻居家有一成员为村委主任,我的诉求不是被拖就是被扭曲事实,因此5月19日开始我通过网上信访进行诉求,诉求政府查明事情原由及保障我的合法权益,政府工作组通过近半年的努力把事情的原由查得一清二楚。邻居因事实无理,在道理上讲不过去,趁人多势众因此通过拦路,损坏我家果树和蔬菜以威胁我妥协,这种方式又无果后,我在2022年10月1日前多次声明,第一如果对方觉得原置换给我的土地重要,那么可以还我原土地,我归还对方原土地;第二如果对方因房子建好无法归还2022年10月1日过后就不得找任何理由再干涉置换给我的土地使用。直至2023年2月底春雨来了我重新种回对方当初故意损坏我家的果树,对方3月份再次进行破坏,直至2023年月4月2日直接把这块土地强行圈起来,并把我家的吃用水池也强行控制起来,造成我进出不便,无法用水,种的蔬菜也被破坏,现在我父母无家可归。对方强围时我报当地政府,但当地政府无一到场。事后我再次找当地政府要求4月2日强围的部分进行拆除和恢复原状,但至今没有任何动静。因此希望市政府的领导能够为手无寸铁的百姓主持公道,保障我的合法权益。由于我家在村里面是单姓家庭,势单力溥,希望政度府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一个讲理的地方。
2023-04-26 17:1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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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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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意见 |
市民:
你好!关于你反映强占强围我家土地,断我用水,无家可归的信访事项(工单编号:3123042617183674601),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已转由梁化镇经济和建设办、山林调处办、自然资源所、四民村驻村工作组处理,经调处,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接到该信访事项后,我镇成立调处工作组并展开调查核实工作,经查:2020年陈卫东及其兄弟几个人在老房子的基础上拆旧建新,2021年,陈卫东家房子拆旧建新完成,2022年,陈卫东家想利用其新屋旁边的土地时,双方对原本协商好的置换用地产生了争议纠纷。2022年8月,陈卫东因损坏你在置换土地上种植的附着物,受到公安部门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你在被损坏种植物的地块上重新种植,为了防止矛盾激化,更好调处双方在土地纠纷上的分歧,村委告知双方对存在争议的土地不应改变土地现状,要保持土地原貌,待争议事项解决后再重新使用。2023年4月份以来,针对你反映的诉求,我镇调处工作组对该信访案件进行研究分析,讨论解决方法,并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谈话沟通,对当事人反映的合理诉求进行回应,并上门协商调解,但双方意见分歧仍然较大,未能达成共识。
下来,我镇调处工作组将继续跟进该信访事项,并加大调处力度,妥善解决该信访事项。2023年5月8日,我镇工作人员当面告知你调处结果,你表示知悉。
梁化镇人民政府
2023-05-22 14:3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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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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