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回复:投诉主题:关于我的社保退费问题(后续)+13年利息 | 投诉单号 | 31230518110334677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5-18 11:03:34.0 | 答复时间 | 2023-05-23 11:50:55.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回复:投诉主题:关于我的社保退费问题(后续)+13年利息
诉求内容:投诉工单编号为:3023**********38401 刘吉 市委书记
5月18日办结回复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投诉主题:关于我的社保退费问题(后续)+13年利息”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您,详细告知了相关情况,由于您未能提供个人部分欠费的缴费凭证等材料,我局工作人员在系统内未查询到相关补缴记录,无法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请您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重新通过直通车局长信箱、“粤省心”微信小程序、“惠州12345”微信公众号拍照上传重新上传附件进行进一步的咨询。感谢您对我们税务工作的支持与谅解,祝您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
尊敬刘吉市委委书记:您好!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尽然给出这样回复,回复是很及时,球也丢的快,一直投诉3个多月这么久也接不到一个电话来沟通,我很失望。他们不要去内部查查我当时经办人:惠城区地方税务局征收股 梁俊明先生,办事不牢靠,既然收到我的汇款,为什么不寄给收款凭证。口头上答应很好,事实上办事欠妥当。责任好像不完全在我这,烦请刘吉市委书记帮帮我这一小老百姓,谢谢!
==================================
尊敬的领导:您好!
历来投诉工单如下:
投诉工单编号为:3023**********71301
投诉工单编号为:302304181****053801
投诉工单编号为:3023**********42701
近期同政府部门沟通情况如下:
5月9日接到0752-2169015的电话,问我:惠州市惠城区地方税务局方面有没有给我电话沟通,说最早接到我的投诉时就把我的资料转给地方税务局,税务局方面没有回应。我回答说:“到目前为止我没有接到惠州税务局任何电话。” 惠州社保局工作人员说:“这两天会催促税务局尽快办理我的事情。如果通过的话,退款只能退个人交的那部分。”
我目前状态:我于2023年3月27日在深圳正式办理退休。因为惠州社保局懒政办事拖拖拉拉,对深圳社保局2月22日去函件,爱理不理至今惠州社保局方面没有任何回应和沟通,如果那时惠州社保局把我在惠州社保费即时转移的话,进入我的深圳社保缴费系统里,按政策规定只退个人部分我也认了。可到目前为止,我在惠州社保局交的社保金12599.5+5891.4=18490.9元,一直呆在惠州市惠城区地税局收缴账号里13年,具体这13年利息是多少?惠州社保局、惠州地税局这方面比我专业会算的,我相信政府部门不会欺负我这小老百姓。
5月11日中午1点左右接到惠州市地税局0752-2536660魏小姐电话,问我:有没有惠州税务局收费凭证?没有收费凭证不好办,办不了!
我回答:
1、公司已交12599.5元(有银行缴费凭证),具体有没有惠州税务局收费凭证,我不清楚,即便有的话,15年前公司早就倒闭吧。我上哪找去?你们可根据银行收缴单去查帐。
2、个人已交5891.4元. 当时经办人:惠州市惠城区地方税务局征收股 梁俊明先生,用电话和电子邮件形式催促我交费详见附件:税务局电子邮件)。并承诺说:“只要钱到位,后续事情他去办。” 于是我去招商银行取了5891.4元现金,去农业银行按照梁俊明先生给的现金缴费单进行交费(详见附件:img083图片)。之后电话沟通,梁俊明先生也确认收到。具体农业银行缴费凭证肯定是有的,时间太久远,2010年的事情农业银行凭证不记得放哪,在家翻了所有地方都没找到,惠城区地方税务局也可查2010年7月份账目还我清白。我也不会傻到不补缴5891.4元,却丢掉12599.5元。
我的新诉求:请尽快退回我的惠州社保金12599.5+5891.4=18490.9元,以及13年来的利息。
我相信政府会秉公执法,公平公正处理我这事情,敬候佳音,谢谢!
2023-05-18 11:03:34.0
|
||
| 诉求附件 |
惠州税务局邮件内容.docx
|
||
| 答复意见 |
毛*晖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投诉主题:关于我的社保退费问题(后续)+13年利息”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您,详细告知了相关情况,由于您未能提供个人部分欠费的缴费凭证等材料,我局工作人员在系统内未查询到相关补缴记录,无法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请您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重新通过直通车局长信箱、“粤省心”微信小程序、“惠州12345”微信公众号拍照上传重新上传附件进行进一步的咨询。感谢您对我们税务工作的支持与谅解,祝您生活愉快!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2023-05-23 11:50:55.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