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退役军人转业问题 | 投诉单号 | 31230521104123094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5-21 10:41:23.0 | 答复时间 | 2023-05-29 09:50:1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退役军人转业问题
诉求内容:邹国栋,2010年12月入伍(士官12年),2022年12月退役,想随配偶转业到广东惠州大亚湾(士官随配偶转业有一条规定是结婚满2年)。
按照部队往年的政策,转业人员是第二年4月1日才下达退役命令(2023年4月下达),但是2022年11月份中旬部队下发新政策规定,2022年度转业人员2022年12月1日开始下达现役命令,对比以前提前5个月。(本人2年前在结婚时是有考虑的,按照未改的政策也是符合结婚满两年的条件的)
本人2021年2月1日结婚,按照新的退役命令算,导致我结婚不满2年,不能随配偶安置!
我认为这是新的政策临时改变导致我未满足随配偶安置的条件的,上级部门是否应当对于我这类人员有一个满意的答复,是否应该考虑新政策对于今年度转业士官做一个放松的措施,毕竟都是奉献了自己12年的青春,最后因为政策的改变,导致不能转业,这是否不符合习主席提出对于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要求。
根据本人了解,山东、内蒙、河北等省对于这类情况,就进行了特事特办,没有做“一刀切”而是对此类情况的转业士官进行了接受安置。
希望领导能够慎重考虑。
2023-05-21 10: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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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退役军人转业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您本人是2022年12月由部队批准退出现役的军士,还未移交地方,处于待安置状态,人员管理属部队。您反映部队下达退役命令确定退役时间的问题是中央军委根据备战打仗的需要全军统一执行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3-05-29 09:5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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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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