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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消费者求助 投诉单号 3123052914542644901
类型 求助 来源 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5-29 14:54:26.0 答复时间 2023-06-12 16:39:26.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党政领导信箱 写信领导: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刘吉 诉求类型:求助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消费者求助 诉求内容:刘书记您好! 本人于2022年8月拨打12315热线反映:2022年3月在大亚湾区西区街道灿邦城市广场发迹美业十九分店办理会员卡并充值1500元,某日去剪头发才发现该商家已将商铺转让,我们消费者并未接到任何通知告知情况。导致会员卡剩余金额917元无法正常享受会员卡的折扣及服务,向商家要求退款未果,请相关部门核实处理。(会员卡号:183****5789)诉求编号:082208141****262201 大亚湾区工业贸易发展局最终回复结果: 马女士: 关于【大亚湾西区发迹美业发生退费纠纷问题】的事项已收悉。七月份以来,我局接连收到贵局转来大亚湾发迹美业相关连锁店(涉灿邦店、星河丹堤店、翡翠山店、海惠店)的信访件。信访内容多为以上美发店在收取客户预付款后不久就关门停业,后又将店铺转让出去,转让后的店铺因负责人不同无法使用原预付卡,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引发投诉。(目前只有灿邦店能使用转让前办理的预付卡,但是卡里金额莫名减少)。 据了解,惠阳区今年上半年开始也陆续收到该发迹美业同类信访件达到17宗,涉及惠阳连锁店5家。我局怀疑该美发连锁店涉嫌欺诈,现已将相关情况告知区公安局和区市监局,并请区公安局和区市监局根据职权予以处置,后续有相关进展将第一时间与您联系。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天天有个好心情。 此复。 大亚湾区工业贸易发展局 2022年8月26日 处理部门:大亚湾12345 办结时间:2022-09-26 15:32:01 经过漫长的等待,并未收到关于区公安局和区市监局任何答复。我于2023年3月再次上访,希望能够得到案件后续处理情况。市场管理局2023年4月4日受理这起案件,4月26日致电告知我对方无法退款,目前在灿邦城市广场内G层1001号商铺经营的市场主体为惠州大亚湾中深领美美容美发店,让我在这家店使用剩余的金额,但这家店并不能使用。另一方面我也无法接受这种调解,12315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吧,但消费者权益并没有没有被保护到。 想到吃哑巴亏的不止我一个,我妥协了,他妥协了,那要秩序干什么?要12315干什么?要“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口号干什么? 如果500块钱、1000块钱的纠纷,12315只能给出让消费者自己去法院打官司这样的建议,那要它何用!!! 刘书记,请求您为我们这种小老百姓主持公道!我坚决不会向坑害别人还理直气壮的那些人低头的。
2023-05-29 14:54:26.0
诉求附件 微信图片_20230529112440.png
答复意见
尊敬的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灿邦城市广场发迹美业十九分店退费纠纷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经我局执法人员核实,灿邦城市广场发迹美业十九分店经营场所位于惠州大亚湾西区灿邦城市广场内G层1001号商铺,营业执照名称为惠州大亚湾发迹美业理发店,该市场主体已于2022年6月14日核准注销登记。 2.经我局致电惠州大亚湾发迹美业理发店经营者,其表示拒绝参与调解,无法退款处理。目前在灿邦城市广场内G层1001号商铺经营的市场主体为惠州大亚湾中深领美美容美发店,经我局协调吾悦广场管理方,并与惠州大亚湾中深领美美容美发店经营者协商,您可在惠州大亚湾中深领美美容美发店继续使用其原本在惠州大亚湾发迹美业理发店所充值的会员卡余额。您表示仅能接受退款处理, 3.我局已于2023年4月24日依法终止调解此项投诉,建议您通过其他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我局曾于2023年4月24日致电您反馈具体情况,您表示已知悉。 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7日再次短信联系您反馈具体情况。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2 16:39:26.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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