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金碧蓝湾小区业主维权 | 投诉单号 | 29230323171106823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3-23 17:11:06.0 | 答复时间 | 2023-04-13 15:03:24.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阳区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金碧蓝湾小区业主维权
诉求内容:1. 金碧蓝湾小区已发生过多起高空抛物事件,其中一起为一瓶未开封的王老吉砸伤行人!业主自2017年起要求华星物业安装安全挡板,但华星物业一拖再拖不予落实,无视本小区所有居民的生命安全。
2. 商铺随意在紧挨小区的墙体开凿了多个油烟口、换气口,往小区里排放油烟、废气严重威胁所有居民的健康,并产生噪音扰民。
3. 餐饮商铺每天半夜把餐饮垃圾往小区里的垃圾池送,污染环境、噪声扰民。
4. 商铺储水桶直接放置在小区花园4、5栋住宅处,占用小区公共区域。
5. 1栋一楼大堂公共区域被物业砌墙围起来,变成私人地盘长期霸占。
6. 3、4、5栋顶楼被人违建,私自围笼起来长期个人霸占。
2023-03-23 17:11:06.0
|
||
|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金碧蓝湾小区业主维权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高空抛物,我局于2023年4月1日现场要求物业公司做好高空抛物危害性温馨提示及宣传,利用监控及加强安保人员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隐患点及时劝阻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做好高空抛物检查台帐。物业表示下来拟安装高清电子监控抓拍解决高空抛物。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我局责成物业公司履行做好对小区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等日常的工作;充分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业主投诉,及时改进和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配合相关部门的调处工作,并做好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已要求物业公司与业主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如有疑问可致电惠阳区住建局物业所(联系电话:0752-3361869)。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经查,现场位于淡水金碧蓝湾,关于问题2:现场发现商铺存在打孔现象,目前正在调查中;关于问题3:已现场对当事人进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劝导,并责令商铺不得将商铺产生的餐饮垃圾倒至小区内部;关于问题4:现场确实存在蓄水桶占用公共区域行为,已责令将其搬离;关于问题5:现场为华星物业商管使用,已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资料配合调查;关于问题6:现场发现3、4、5楼顶存在搭建行为,暂无法联系当事人。下来,我街道工作人员将跟进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淡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队)咨询,联系电话 3915682。我街道工作人员致电你电话无法接通,暂未告知你相关调处结果。淡水街道办
2023-04-13 15:03:24.0
|
||
| 答复附件 | 无 | ||
| 站长意见 | 帮助百姓,解决问题,共创幸福惠州!!! | ||
粤ICP备2021094559号 联系方式:9041868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