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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惠阳淡水石桥村委违大量集建筑垃圾 投诉单号 2923040310080030601
类型 投诉 来源 直通车区县信箱
投诉时间 2023-04-03 10:08:00.0 答复时间 2023-05-22 16:38:32.0
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效
投诉内容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阳区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阳淡水石桥村委违大量集建筑垃圾 诉求内容:位于龙海一路北侧,隶属于惠阳淡水石桥村委上廖村的空地上,继石桥村委开挖山林建废品回收站、钢材加工厂后,近期又开挖空地收集大量建筑装修垃圾,每天灰尘滚滚,给附近居民居住环境污染严重。这种收集建筑垃圾、开挖山林在居民区建大型废品回收站、钢材加工厂是否经过环保部门批准?消防安全是否审查合格?请尽快核查处理!!!!!!
2023-04-03 10:08:00.0
诉求附件 开挖山林2.jpg 收集建筑垃圾1.jpg
答复意见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阳淡水石桥村委违大量集建筑垃圾】的事项已收悉!经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一、2023年4月23日经电话协调,我局工作人员已将相关情况告知您,您表示知悉。根据《惠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无须审批、备案类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相关规定处理。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如还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我局商贸服务股,电话:0752-3371636。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我局于2023年5月5日组织工作人员到被诉地点进行检查。经查,该处面积约250平方米,分别有:水泥店,当事人周爱庆,设有一间办公室,面积约10平方米,现场摆放一批水泥;钢管店,当事人杨喜强,设有一间办公室,面积约10平方米,现场摆放一批钢管;废品回收,当事人陈国清,设有一间办公室,面积约10平方米,现场摆放一批废品。上述三名当事人均无法提供《营业执照》。我局工作人员现场对上述三名当事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内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依法处理。工作人员短信告知您相关事项。如有疑问请致电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0752-3372982咨询。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我街道工作人员已到现场进行处理,经查,该地块权利人持有不动产权证,具有土地使用权,地块证载用途为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当事人在部分不平整的地块上使用砖石平整地面,不存在收集建筑垃圾行为,对当事人搭建的废品站铁皮棚,已对当事人进行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劝导并责令其整改。如有疑问可致电淡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执法队)咨询,联系电话 3915682。4月18日我街道工作人员已致电告知您相关调处情况,您表示知悉。淡水街道办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石桥村委收集大量建筑垃圾问题的事项已收悉。现将情况汇报如下:经现场核实,龙海一路北侧深厦铁路旁边的确存在建筑垃圾堆放现象。针对建筑垃圾堆放问题,我办执法人员已查扣相关车辆进行立案调查并要求清理堆放的建筑垃圾。接下来,我办将开展全天候巡查防控,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 大亚湾西区街道办
2023-05-22 16:38:32.0
答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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