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惠州市消委会在处理消费者投诉中不作为 | 投诉单号 | 2923042016372173701 |
| 类型 | 投诉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4-20 16:37:22.0 | 答复时间 | 2023-06-06 13:58:57.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惠城区
诉求类型:投诉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惠州市消委会在处理消费者投诉中不作为
诉求内容:本人于4月8日在12345公众号平台提交了一份关于天亮洗衣洗坏衣物的消费者投诉,12345平台显示处理部门是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桥西管理所。4月20日下午本人接到了电话,电话里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竟然让我同情理解经营者,说经营者也不容易,还要交店租和水电费的,让我不要再追究了。此外,工作人员还表示消委会不光要帮助消费者,也要帮助经营者,经营者那边能赔就赔,赔不了也没办法。这位工作人员的话让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的我感到非常愤怒和不解,我提出的诉求合理且有相关条款可支持,而消委会没有尝试与店家沟通,也没有企图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直接就想让消费者闭嘴,这种不作为和傲慢的工作态度是我们这个时代和当今社会所唾弃且不需要的。
2023-04-20 16:3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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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反映【惠州市消委会在处理消费者投诉中不作为】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已致电投诉人与其解释清楚,投诉人表示接受。6月5日,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市民调处结果,市民表示知悉。 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 答复日期:2023年6月6日
2023-06-06 13:58: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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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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