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询问是否满足大亚湾的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 | 投诉单号 | 2923050117363903301 |
| 类型 | 求助 | 来源 | 直通车区县信箱 |
| 投诉时间 | 2023-05-01 17:36:39.0 | 答复时间 | 2023-05-15 09:48:01.0 |
| 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效 | |
| 投诉内容 |
诉求来源:直通车县区信箱
写信部门:大亚湾管委会
诉求类型:咨询
公开意向:公开
诉求标题:询问是否满足大亚湾的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
诉求内容:您好,我是外省人员,想询问一下我的条件(以下3点)是否满足大亚湾的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
1、我的社保在惠城区交了2年以上了目前仍在缴纳,(因为我公司属于劳务公司注册地在惠城区,公司派遣我到大亚湾石化区上班);
2、我在惠阳区有1套房产(2022年购买);
3、我的居住证(2021年至今)在大亚湾登记 ,目前仍在大亚湾区居住;
请问我的户籍(省外)可以迁入大亚湾区吗?
2023-05-01 17:36: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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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求附件 | 无 | ||
| 答复意见 |
市民:您好!关于您询问是否满足大亚湾的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的事项已收悉!经调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电话联系您了解具体情况后,提供以下入户政策以供参考。
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一)办理条件,在大亚湾开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本市居民户口。(二)需审核扫描上传的证件(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2)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纳满2年的社会保险记录(在本市某个连续30个月时间段内累计缴满24个月,可认定为连续缴纳满2年),或连续经营满2年的工商营业执照记录,两项可互补叠加。3)申请人在本市居住登记满730天。(4)本人或直系亲属有房产的,提供房屋产权证件(直系亲属房产的还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5)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6)申请人直系亲属随迁的,提供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2023年5月5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您调处结果,您表示知悉。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
2023-05-15 09:4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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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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